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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30亿元理财产品”信披重大遗漏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10-30 11:01:23 浏览:17

  近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601212.SH)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公司陆续购买30亿元理财产品,并在六年时间内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多名责任人此次被监管机构累计处罚880万元。

  稍早之前,白银有色于今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9月3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于10月24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白银有色陆续购买30亿元理财产品,2019年上述理财产品未按期收回,至2024年12月收回本金及相关收益。白银有色在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其他流动资产部分披露了30亿元理财产品的期初、期末余额。

  甘肃证监局指出,针对上述30亿元理财产品相关信息,白银有色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具体为:白银有色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等规定要求,在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30亿元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同时,由于白银有色2019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规,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白银有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2018年10月至2020年7月时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王普公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累计480万元。

  针对此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白银有色表示,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0月28日晚间,白银有色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43亿元,同比增加5.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15亿元。公司同时披露,第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当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66.53万元。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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