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教授黄运成:我国持续探索营商环境优化路径,在京沪渝杭穗深城市试点
发布时间:2022-04-18 09:35:52 浏览:282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国内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持续进发。2018年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明确要求需借鉴国际经验,构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积极部署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立足我国国情,学习借鉴国际营商环境评价方法,研究并建立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其中,最具参考价值的为世界银行所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作为营商环境领域的先行者,世界银行在2003年至2019年间连续发布了《全球营商环境报告》,对相关经济体的营商环境作出评价并排名,现已覆盖全球190个经济体,成为目前国际认可度最高的营商环境报告。本着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原则,2018年国家发改委通过两年的营商环境评价实践,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评价方法论,并于2020年发布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报告》从企业全生命周期链条和城市高质量发展视角,构建了包含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多元化的指标体系综合反映了各地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清晰明确地指出了营商环境的优化路径,为我国城市经济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019年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升级为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充分的保障。在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后,主要围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和加强法治保障五个方面,落实相应的制度性解决方案。而为了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体系,国务院于2021年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六个城市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出了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提升投资建设和贸易便利度等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改革力度之大将为市场主体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或节约大量成本,各城市的有效经验也将为国家营商环境的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而营商环境的优化也将成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评促改,不仅能激发企业活力、助力市场统一,亦能辅佐地区招商引资、筑巢引凤,最终实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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