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被确定为重点用能单位。2026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共计508家。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0吨(含)标准煤的单位有269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含)至10000吨(不含)标准煤的单位有239家。
在本次公布的名单中,有4家印刷包装及造纸相关企业位列其中,分别为:
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利乐包装(北京)有限公司
维达北方纸业(北京)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覆盖防伪印刷、出版物印刷、液体食品包装及生活用纸制造等多个细分领域,印刷包装及造纸行业已成为北京市节能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
根据通知要求,各重点用能单位需完成以下四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管理档案的报送和审核
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2026年5月10日前,重点用能单位需完成本单位用能状况分析、评价,登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入“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报送系统”(以下简称报送系统),在能源利用状况填报模块在线填报和报送2025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报送节能管理档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395号)要求,各地区按年度建立并更新所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各单位需在报送系统节能管理档案模块,在线填报和报送节能管理档案和设备情况表,时间要求与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同步。
报告及档案审核。 2026年6月2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节能管理档案审核工作。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协助通知督促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按时报送。
保密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在填报和报送时应不含涉密事项(包括保密项目、保密部位等)的能耗和设备。
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
2026年4月15日前,新增重点用能单位以及能源管理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重点用能单位,需通过报送系统在线填写并报送备案表。
2026年5月10日前,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完成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工作。
重点用能单位由于破产、兼并、改组改制以及生产规模变化和能源消耗发生较大变化,或按照产业政策需要关闭的,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名单进行调整,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将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节能管理档案报送和能源消费统计等相关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加强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能耗分析,及时将重点用能单位关停并转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执法
各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单位,节能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来源: 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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